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74章 (第1/3页)
她走到叶凌云面前伸出手,扬唇颔首,“叶局好,佳颂律师事务所,俞越。”又侧身介绍道:“这是我们所的实习律师,小唐。”叶凌云搞不懂状况,但还是搭上了俞越的手。 众人摸不着头脑,只有唐佳心底乐开花,现场版角色扮演。俞越巧妙的避开冯欢和纪荣海的视线,用口型对叶凌云无声道:“阿姨,配合下~” 冯欢和纪荣海刚才本就没讨到便宜,现下又被俞越这一通cao作镇住了,鹌鹑似的缩回沙发里。 叶安拉着纪云锦挪到了中间的长沙发,将原本的位子让给俞越和唐佳。 俞越坐下后,扶了扶眼镜,然后不疾不徐地开口:“叶局,我从北城警方那了解到的情况是,嫌疑人入室抢劫伤人后逃回老家,在逃跑过程中又撞伤他人。” “根据《刑法》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目前的情况,嫌疑人入室抢劫对屋主施暴并对叶局您的家属造成轻伤后逃逸,而且逃跑过程中又造成另一人受伤,他的量刑还要依据被他撞伤的人伤情鉴定结果来判定。” “如果被撞者重伤,按故意伤害罪最高量刑结果十年有期徒刑,如果被撞者不治身亡,情节恶劣数罪并罚可以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 “加之本案的嫌疑人有前科,刑法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相关推荐:任性的爱之声 , 地狱 , 走过一遭 , 檀月(1v1 古代) , 那一夜,当我迷失在你的香气里(日系BL/後半高H) , 雨後未天晴 , 装平凡的我被盯上了 , 在深海中摇曳的烛光 , 扬风的协奏曲〈叙述文〉 , 完美情人 , 女友养成大作战 , 深蓝,深蓝